妊娠合并甲亢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发布时间:2021-2-26

最近的一项关于妊娠期甲状腺疾病患病率的系统回顾和荟萃分析显示,临床甲亢患病率在孕早期和孕中期分别为0.91%(95%CI:0.57%~1.29%)和0.65%(95%CI:0.04%~1.48%)、亚临床甲亢患病率则分别为2.18%(95%CI:0.87%~3.72%)和0.98%(95%CI:0.30%~1.81%)。虽然妊娠可以合并各种原因引起的甲亢,但仍以Graves病和妊娠期一过性甲状腺毒症(GTT)所致hCG相关性甲亢最为常见,前者占85%,包括妊娠前和妊娠期新发的Graves病,后者占10%。甲亢的其他病因如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无痛性/亚急性甲状腺炎、医源性甲亢等在妊娠期并不常见。

1.妊娠期甲亢的诊断依据

妊娠期甲亢(显性甲亢)的主要诊断依据为血清TSH<妊娠特异性参考范围下限(或<0.1mU/L),以及甲状腺激素水平升至妊娠期的正常参考范围以上。TSH<0.1mU/L提示可能存在甲状腺毒症,应当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进一步测定T3、T4、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和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

2.妊娠期甲亢的病因和鉴别

一旦根据甲状腺功能检测结果建立甲亢的诊断,就应明确甲亢的病因。妊娠期甲亢的鉴别重点是GTT和Graves病甲亢。常可根据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包括甲状腺激素水平、甲状腺自身免疫性抗体)来鉴别,见表。

总的来说,hCG相关性甲亢通常短暂发生于妊娠前半段,高代谢症状通常不如Graves病甲亢严重,但常伴随妊娠剧吐,血清游离T4浓度仅轻微增高(T3浓度可能不高),无典型甲状腺肿和眼征,TRAb(-)。对于非妊娠患者,常用甲状腺放射性核素显像来鉴别Graves病与甲状腺炎,但禁忌用于妊娠妇女。

GTT以对症治疗妊娠剧吐为主,纠正脱水和电解质紊乱,不主张抗甲状腺药物(ATD)治疗。当GTT与Graves病鉴别困难时,如症状明显及FT4、FT3升高明显,可以进行短期ATD治疗,如丙硫氧嘧啶(PTU)。否则可以观察每1~2周复查甲状腺功能指标,GTT随hCG下降逐渐缓解。如需对症治疗,可短时小剂量使用β受体阻滞剂,需密切随访。

郑芬萍.解读中国《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第2版)妊娠期甲状腺毒症诊治部分要点[J].浙江医学,,41(22):-.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wbmkw.com/zlff/9725.html s

网站简介 | 发布优势 | 服务条款 | 广告合作 | 隐私保护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乘车路线:18路、112路、43路、30路、36路、45路 电子邮箱: lidekdfq@163.com
版权所有:结节性甲状腺肿